京建法罚(朝房)字[2025]第600061号
北京浩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作为住房租赁企业,涉嫌向北京市朝阳区双井街道合生国际6号楼602室房屋承租人收取押金,未按规定履行押金托管,你单位涉嫌违反了《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本行政机关将依法对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进行调查,请你单位收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执法一科(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南56号南楼106室)配合执法人员开展询问调查工作。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5.上述房屋对应的《房屋租赁合同》
注: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两页以上材料还须加盖骑缝章;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行政机关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以上《谈话通知书》(京建法罚(朝房)字[2025]第600061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部门: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执法一科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南56号南楼106室
联系人:孙岩振、周万丰
联系电话:64180191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
2025年9月25日